112年「臺灣綜合大學系統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自即日起至112年8月15日(星期二)止受理申請
一、依據本校112年5月4日中術字第1120004178號書函續辦。
二、臺綜大系統為鼓勵系統內博士班學生進行跨校研究,厚植學術量能,培育博士級研發人才,特徵求博士生參加跨校研究獎勵申請。
三、本獎勵重點摘述如下:
(一)申請資格:臺綜大系統(國立成功大學、國立中山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及國立中興大學)各校已註冊具學籍之博士班學生,且由臺綜大系統二校以上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共同指導,其主要指導教授為申請人之校內教師。
(二)獎勵區間:須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間博士生研究成果發表(或接受)於Scopus或Web of Science資料庫收錄之期刊論文(以排名Q1優先推薦),且尚未申請過本獎勵者。
(三)申請獎勵之研究成果,博士生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名共同作者。
(四)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並完成簽章後,於112年8月15日前將紙本及電子檔送研發處承辦人(廖彗君組員,電子信箱:hueichun@mail.nsysu.edu.tw,分機2615)。
(五)獎助經費及使用規定
1、每篇期刊論文獎勵最高新臺幣3萬元整,每年獎勵名額與核發金額,得視年度經費情形彈性調整。
2、本獎勵金由指導教授、共同指導教授與博士班學生平均分配,每位並頒發獎狀乙紙。
3、每位博士班學生至多以領取二次獎勵金為限。
4、期刊論文如為臺綜大系統獎勵跨校短期研究計畫成果一部分,且已獲跨校短期研究獎勵,指導教授或共同指導教授不得參與本獎勵金之分配。
四、檢附臺綜大博士生跨校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申請表,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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