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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為培育國內海洋優秀人才,徵求研究生專題計畫,請踴躍申請。

申請資格如下:
(一) 對象:本校碩士班或博士班之非在職學生,並經指導教授推薦。
(二) 原則:每人以申請ㄧ案為限,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新臺幣10萬元整。
(三) 項目:限專題研究有關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或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之自然科學、地球科學、生態保育、環境科 學、動物、植物、人文史蹟、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環境教育、生態旅遊或傳統建築等項目。
(四) 計畫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請系所協助於107年12月24日(一)下午5點前,將申請書、研究計畫書及其它相關文件逕送研發處。

檢附「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研究生進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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