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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博士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自即日起至107年4月30日受理申請。

一、依「國立中山大學學生赴國外大學(機構)研修獎助辦法」辦理。 二、有意申請107年度出國研修之博士生(需先向科技部申請千里馬計畫,且獲核定後須於本年度10月1日前完成出國程序),請於107年4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檢送相關申請資料(請詳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至本校研究發展處彙辦,逾期不受理申請。 三、檢附獎助辦法及施行細則各1式供參,其申請表單置放於本校研究發展處網頁「相關辦法及表單」項下,請自行選擇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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